周泽雄:美国国父的恨与爱

作者:周泽雄

在总统任期临近结束的1808年,托马斯·杰斐逊给钟爱的外孙写了一封长信,吐露了一些家族长辈的肺腑之言,内云:

谈到我们在社会里的处世之道时,决不能漏掉重要的一条,就是绝对不要同别人争论或争辩。我从未见过两个人争论,其中一个能通过说理说服另一个。相反,我看见过许多人越吵越凶,变得粗暴,最后大打出手。信服是我们自己心平气和地推理的结果,要么是独自一人推理,要么是冷静地考虑我们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话,自己不参与争辩。……当我听见别人发表一个与我不同的意见时,我对自己说,他有权发表他的意见,就像我有权发表我的意见一样,我为什么要对它提出异议呢?他的错误对我没有损害,我干吗一定要做堂吉诃德,硬要凭借争辩使所有的人都抱一个看法呢?如果一件事陈述不实,他可能因为相信这件事而感到满足,我没有权剥夺他这种满足。

杰斐逊的看法,部分受到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的启发,两人在法国共事期间,父辈的富兰克林给过杰斐逊不少言传身教,使他终生受用,“决不要反驳别人”正是富兰克林的处世信条之一。我们知道,美国成功学大师戴尔·卡内基在名著《人性的弱点》里谆谆教诲的社交宝训,也是这一条,他开篇就说:“而我呢,在这世上跌跌撞撞三分之一个世纪之后才开始醒悟:99%的人不会批评反省,不管其所作所为有多大的错失。……批评是危险的行为,因为它伤害他人弥足珍贵的自重和骄傲,并且引发怨恨。”杰斐逊担任美国副总统时,国会里的议员常因意见不合大打出手,用手杖或壁炉里的煤钳彼此攻击,也非罕见。杰斐逊高踞在议长位置上(副总统例兼国会议长),洞若观火,阅人无数。

杰斐逊的批评者往往突出其理想主义色彩,把他说成老学究,借此强调他缺乏处理现实政治的能力。事实上,他也有极为现实和务实的一面。一个人,既有哲人的睿智,理想主义者的纯真,又具备与人无害的世故练达;他不会得到“老奸巨滑”的评语,但老奸巨滑之徒在他身边又讨不到好处,做人如此,堪称极品。

去世前两年,杰斐逊收到一封信,寄信人是亨利·李将军的儿子,李将军曾是杰斐逊的政敌,对杰斐逊有过严厉指责。儿子当时在校订父亲的回忆录,他与杰斐逊通信,试图纠正亡父对杰斐逊“过分的批评”。杰斐逊温和地回复道:“我同府上目前一代的老辈们十分熟悉。他们是我的朋友,和我一起为同一个事业和原则奋斗过。他们的后代不可能有更好的领路人了。”他接着表示:

我不主张把许多党合并为一个,这既不合乎理想,对公众也没有好处;而且,像宗教上的分歧一样,政治上的分歧决不应该进入社交圈子,或者破坏社会的友谊、善行或正义。在那种形式下,党派是相互行为的监察员,公众的有用的警卫员。

就是说,尽管生活中的杰斐逊竭力追求和谐,避免与人交恶,但政治上他并不回避争斗;相反,他认可分歧的价值,确认这种“政治上的分歧”有助于民众智力的提升和国家的健康发展。某种程度上,乔治·华盛顿总统也试图这么认为,当杰斐逊与财政部长汉密尔顿意见不合而决意辞职时,华盛顿认为,杰斐逊的“观点可在内阁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制衡作用,有利于诸事遵循正确的轨道,不致走得太远”。华盛顿乐见自己的左膀右臂各持异议,以便择善而从。

周泽雄:美国国父的恨与爱

见解固然伟大,做来实非易事。由于“人心都是肉长的”,事实上几乎没人能够做到,包括杰斐逊和华盛顿。当杰斐逊和汉密尔顿势不两立时,华盛顿总统多次发出悲切呼号,他在给杰斐逊的信里写道:

我郑重坦言,两位秉承的观点,我坚信皆出自无私、善意。唯实践能够证明争议诸事的政策的健益。……既如此,这些美利坚合众国国民中见识卓绝的精英,坚持理想、久经考验的爱国者,内无私心恶念,外守纯良品行,他们何至于各守阵营,搅得风波不息?两位又何至于如此执着己念,竟不容对方一分半点?

这个问题,不仅困惑着华盛顿总统,也久久困惑着后人。何况,“执着己念,竟不容对方一分半点”者,又岂止这两位。

关于杰斐逊与汉密尔顿的矛盾,后人知道一些,但不是很深入。一则汉密尔顿去世太早(未满50岁),再则杰斐逊会谨慎考虑留给后人的文字,他不想后人记住他的仇恨。比如,汉密尔顿1804年夏天死于决斗时,杰斐逊是在任总统。对这样一位著名前同僚的不幸,于公于私,他似乎该说点什么。但他克制住了,“既没有赞颂的纪念文章,也没有致意友人的作品登载在报纸上。”他可能认为,沉默虽会授人以柄,总好过言论被论敌蓄意曲解后带来的滔天口舌。沉默纵有百般不足,至少有一个优点:它是高贵的符号。杰斐逊不愿违心落泪,也不屑落井下石。

即使深入了解他们的分歧,我们也会觉得一筹莫展。因为,两人诉诸对方的责难,未获后人认同。双方都视对方为美国政体最大的威胁,他们互称对方是“波拿巴·拿破仑”——这是当时一个现成的暴君比喻。汉密尔顿还喜欢“妇人之见”这个比喻,用来贬低杰斐逊和亚当斯的执政政策。当然,所有这些指责,后人都觉得不着边际。

杰斐逊至少两次谈论过与汉密尔顿的分歧,都是郑重其事的书面文字,内容相似,我们可以确信那是他认可的理由。他讲了一个小插曲:

杰斐逊任国务卿期间,应华盛顿总统之命,就某个紧急事务召集部长开会,这次会议还破例邀请了副总统亚当斯。餐后闲聊时,亚当斯与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就“英国宪法的优缺点产生了意见冲突”,亚当斯认为,“如果把英国宪法的某些缺点和弊端予以改正,它就是有史以来人类所设计出来的最完美的宪法”,汉密尔顿则“一口咬定说,英国宪法正是因为有它的各种缺点,才是人类所能制定的最完美的典范,把它的缺点改正了,反而会使它成为一种行不通的政体”。杰斐逊据此认为,汉密尔顿并不忠于美国的共和政体,他内心的渴慕是把美国政体改变成英国的君主制,他认定汉密尔顿永远有一种高喊“国王万岁”的冲动(后者也确实喊过)。杰斐逊接着叙述道:

同一个场合还发生了另一件事,进一步说明了汉密尔顿先生的政治原则。房间四壁挂着许多名人肖像,其中三个是培根、牛顿和洛克。汉密尔顿问我这三个人是谁,我说了他们的名字,并说他们是我心目中有史以来三个最伟大的人。他停顿了片刻,然后说:“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是尤利乌斯·凯撒。”亚当斯先生作为人是诚实的,作为政治家也是诚实的;汉密尔顿作为人是诚实的,但是,作为政治家,却相信统治人必须要么用暴力,要么行贿。

杰斐逊担任驻法大使期间对华盛顿说:“来到欧洲之前,我就已经是君主制的敌人了。当我看到这里所发生的一切之后,我对君主制的仇恨超过了以往的一千倍。”一种放大一千倍的仇恨,任何时候都不会提升观察力,哪怕他是杰斐逊。而且,这里存在着一个误解,即,美国开国群贤对英国政体的敬意,不应被简单解读成对君主制的热爱。英国式君主立宪制与当年盛行于欧洲大陆的君主制,有着本质差异。美国人的独立建国固然出于反抗英国施诸殖民地的不合理税制,但说到当年美国贤哲的个人情感及政治立场,却又是出于对《大宪章》为代表的英式自由理念的捍卫。饱学的英国首相丘吉尔就这么认为,他曾在《英语民族史》中写道:“《独立宣言》很大程度上就是辉格党人反对后期斯图亚特王朝和1688年革命的重新申明。”以崇尚自由、推崇议会政治为特征的英国辉格党人,原是杰斐逊们的悠远乡贤及精神同道,杰斐逊在《自传》中也承认:“在独立战争前,我们都是地道的英国辉格党人。”

英国学者丹尼尔·汉南在《自由的基因:我们现代世界的由来》一书中罗列了大量事实,用来证明丘吉尔所言不虚。比如,美国人的“权利法案”,大多“原封不动地复制了”英国1689年的《权利法案》,美国宪法的若干条文,源头同样来自《大宪章》。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直接引用《大宪章》,数量竟逾百次,显然,只有大法官将《大宪章》视为自己而非异邦的司法理念,才可能作此援引。作者接着写道:

(北美)那些提出“无代表不纳税”观点的小册子作家也没有宣布什么自然的或者普世的原理,毋宁说,它就是作家们的先辈横渡大西洋所带来的自古习得的古代宪法的一部分。《大宪章》第12条便是它的出处:“设无全国公意许可,将不征收任何免役税与贡金。”

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印章图案,就“采用了一位一手拿《大宪章》、一手持剑的爱国者的形象”,著名的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也来自对《大宪章》第39条的回应:“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所以,就算汉密尔顿无条件赞美了英国宪法,也不至于引起杰斐逊那么大的敌意。何况,在确立美国宪法的过程中,律师出身的汉密尔顿曾是仅次于杰斐逊挚友、“宪法之父”麦迪逊的人物,他与麦迪逊、杰伊合撰的《联邦党人文集》,在推动宪法通过的过程中起到巨大作用,汉密尔顿还是三人中执笔最多的。杰斐逊看到《联邦党人文集》后,曾很不公正地表示,汉密尔顿和杰伊撰写的内容“不值一提”、“乏善足述”,只有麦迪逊表达的内容“最最出色,因为依我看,这是有史以来对政府原则所作的最好的评论。……我承认,它在好几个问题上矫正了我的看法”。倒是合作者麦迪逊对汉密尔顿有过更公正的评价,他说:“汉密尔顿对于‘一个和自己并非完全相关的事情’所作出的努力值得给予最高的奖励。”——遗憾但并不意外的是,汉密尔顿与麦迪逊的关系后来也一落千丈。

当然,相形之下,汉密尔顿对杰斐逊的伤害,远远大过杰斐逊的反击。汉密尔顿竭力阻挠杰斐逊当选总统,他还会使用一些杰斐逊断然不会采用的策略。汉密尔顿日后改为支持杰斐逊当选,则是因为他树敌太多,当他发现自己不得不在多个政敌中挑选一个时,他选中了杰斐逊。他解释道:“倘若注定要由一个敌人执掌政府,我宁可要一个可以大声反对的,可以不必为其负责的,一个不会因其愚蠢、糟糕的举措令我党蒙羞的。”说到汉密尔顿之死,也与他的厉嘴有关:决斗发起者阿伦·伯尔原是当年政坛的风云人物,也是一个狠角,曾是美国副总统,还差点成为总统,后又因疑云重重的“叛国罪”受到起诉。他和汉密尔顿都有过军旅生涯,若非受到汉密尔顿的过度伤害,他想必不会出此下策:与欧洲不同,决斗在美国并不合法。两人悄悄选择了哈得逊河上游一处陡峭的悬崖边,在走完规定步伐并相向而立时,怒气更重的伯尔抢先开枪,给了汉密尔顿致命一击。

杰斐逊后来说过:“我和汉密尔顿之间真的没有个人恩怨,……也许,就个人而言,我们都认为对方不错;但是,作为政治家,我们两人的政见是完全对立的。”他还表示,“汉密尔顿的确是个非凡的人物。他悟性强,公正无私,在一切私人事务中光明磊落,待人接物和蔼可亲,私生活中注重道德,然而被英国的榜样迷住了心窍,走上了邪路,竟然完全相信腐败是一个国家的政府绝对不可缺少的。”奇怪的是,杰斐逊后来觅得一尊汉密尔顿的半身像,把它陈列在蒙蒂塞洛庄园的门厅里,正对着杰斐逊本人的半身像。

如杰斐逊所说,在他与汉密尔顿水火不容的关系中,人们的确没有找到明显属于私人恩怨的成份,这使得双方稍嫌滑稽的敌视显出了几分庄重。后人确认,杰斐逊的民主见解更为深邃浩大,使美国人在精神上长久受惠,汉密尔顿的治国理念则更加新锐超前,他比杰斐逊更早意识到工业化时代的到来,并通过自己的非凡天才,使得当时以农业立足、总体较为落后的美国,早早抓住了新时代的机遇。总之,他们两人虽然都恨不得另一个彻底退出政坛,后人却发现,美国离开了两人中的任一位,都是不可弥补的损失。美国是否获益于他们的争吵,则是一个至少值得一猜的问题。

友谊之道是诡秘的,那些我们以为应该相互敬重的人(如奠定美利坚合众国的国父群体),彼此敌视得不可开交,亚当斯甚至对德高望重的富兰克林博士和华盛顿总统都啧有烦言。人心的幽暗回路,素无一定之规,它甚至不是一个迷宫。再复杂的迷宫都有一个出口,区别只在难度值,宿敌之路常常没有出口,它像一个个永恒的死结,扣住那些近乎“半神”的伟人。

杰斐逊与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的政敌关系,更令人叹息。因为,假如可以依据一种数学法则来确定亲疏,这两人最有希望成为朋友,甚至,文学上他们也可能最谈得来。晚年的马歇尔曾在最高法院与他的密友斯托里大法官谈论当时尚不为人看重的简·奥斯汀的小说,显出卓越识见。如果他的谈话对象是杰斐逊,内容或会更有趣些,杰斐逊高度肯定虚构人物的价值。两人甚至还沾点亲,马歇尔是杰斐逊的远房侄子。在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马歇尔在多个重大案子的判决上违背了杰斐逊的初衷,然而事后推演,这些判决反倒有利于杰斐逊最为注重的权力制衡,就是说,如果杰斐逊更冷静和超然些,他应该感谢马歇尔的努力。不管杰斐逊是否感谢——他从不感谢——美国人民对约翰·马歇尔始终满怀敬意,以致“伟大的首席大法官”成为一个专有名词。当然,马歇尔对杰斐逊的仇视也不遑稍让,理由同样轻率。好在他们各守分际,杰斐逊从不会干涉司法审判。

对美国国父的关系有所了解,后人就不会对他们的敌意(杰斐逊所谓“巨人的战争”)感到诧异,相反,如果其中出现感人的友谊,倒值得惊讶一下。杰斐逊与詹姆斯·麦迪逊维持终身的友谊,就是一例。因为,倘若我们运用“小人之心”,认为国父间充满嫉妒和猜忌,那么,这类情感原本最有可能出现在杰斐逊与麦迪逊之间:两人的目标、抱负和才能较为相似,具有明确的竞争关系,一位写出了《独立宣言》,一位被后世尊为“宪法之父”——奠定美国政体基础的两大旷世文献,正赖两人之手。杰斐逊年长麦迪逊8岁,更像一位兄长;麦迪逊是杰斐逊的追随者,但凭借出众的人品和能力,又每每使杰斐逊受益,杰斐逊从不羞于承认自己受教于麦迪逊。杰斐逊对麦迪逊唯一的“指责”,是批评他“过度的谦虚”。麦迪逊始终拒绝“宪法之父”的尊荣,即为显证。

两人的交往方式是全方位的,从私到公,无所不包。麦迪逊是贪得无厌的读者,在巴黎等地为麦迪逊大量购书,则是杰斐逊乐此不疲的爱好,杰斐逊为此耗费的开销和精力必然巨大。杰斐逊与麦迪逊的大量通信里,既有关于美国宪法和权利法案的严肃探讨,也充盈着日常闲聊,两人会展望退休生活,会津津有味地交流各自的技术发明,杰斐逊曾向麦迪逊推荐一款计步器,附有完整配件和使用说明书。杰斐逊邀请麦迪逊把住处搬到蒙蒂塞洛附近,便于老友间经常走动。两人还结伴出游,一边观察新英格兰地区的政治,一边考察植物。杰斐逊任总统时,麦迪逊是国务卿;杰斐逊卸任总统后,麦迪逊成为继任者。麦迪逊执政时但凡遇到重大难点,如强敌入侵,声明隐退的杰斐逊会破例介入,给他打气:“你的演说可谓坚定、理性、庄重,可以说是十全十美……天佑你渡过难关。”杰斐逊与黑人情妇生下的孩子,会以“麦迪逊”命名:那是西方人用来表示尊敬的特殊方式。

去世前半年,刚刚因骑马摔断了腿的杰斐逊,陷入极端困窘之中。由于他不擅理财及对朋友慷慨过度——他贸然为朋友一张两万美元的借据作担保,朋友到期不还,杰斐逊不得不每年替他偿还1200美元的利息——他的生活“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多家银行拒绝了杰斐逊的贷款请求,最坏的情况是这样:“我就只好把这里的一切统统卖掉,恐怕贝德福德的财产也要卖掉不少,然后举家迁往别处,那里我甚至没有一所木屋可以栖身,至于是否有块葬身之地,还得看我的财产贱卖后蒙受多大损失而定。”杰斐逊只能向老友诉苦,他惭愧于自己“为什么拿这些琐事让你苦恼呢?我的确回答不出,除非就是向朋友吐露心曲能稍稍减轻痛苦”,他表示:“我们之间长达半个世纪的友谊以及我们的政治原则和目标的一致,是我在那个漫长时期的快乐的源泉。”然后郑重向老友乞援:

如果我迁居他乡,无法照顾大学,或者离开人世(因为我必然很快就会走上那条路),把那个学校(指杰斐逊创办的弗吉尼亚大学)交给你负责对我将是极大的安慰。……对我本人来说,你是我毕生的支柱。我死后请为我料理后事,并请相信我将把我最后的真挚感情遗留给你。

托付是友谊的极致,这种芬芳,不会出现在政治家之间,就像针叶林不会出现在热带地区。俄国诗人莱蒙托夫说过:“两个朋友中,必定有一个是主人,另一个是奴仆。”诗人到底太年轻了,杰斐逊和麦迪逊证明,两个伟人,同样可以抱有平等且平凡的友谊。

由于权力受到有效制约,国父间的战斗止于绳圈之内,民众不会受到播及,反而还能分享纷争所展示的不同道路。国父间的友谊亦止于庶民之道,杰斐逊濒临破产时,当任总统门罗正是他的得意门生,但他决不可能向总统求援。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