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权利在权力与权利之间

文/陈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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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引述一则社会新闻。

“观察者网”2023年12月2日报道,“凉山网格员多次入户纠正蹲地吃饭”的相关消息引发网友关注与热议。12月1日,四川凉山西昌市精神文明办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为了纠正陈规陋习,因为蹲地上吃饭不文明不卫生。报道说,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县一村民最近发视频称,蹲地吃饭被指责不文明,网格员隔三差五就来检查。村民说,用什么姿势用餐难道不是自己的自由吗?难道自己的自由也要被人管吗?“什么叫文明,其实你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就是文明。”据了解,当地曾发布一则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其中“蹲地用餐”将被罚款20元。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主要是出于卫生考虑,地上很多时候会有动物粪便。

报道评论说,不少网友认为“这种习惯又不影响他人,有必要纠正吗?”“在外边蹲地吃饭确实不太好,但在自己家里也要管吗?”“管的也太宽了吧?”但也有网友表示:“不了解当地具体情况就不要乱评论”、“建议大家先去看看那个场面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网友称:“很多人不理解,但你们想象的蹲和他们的不太一样,那边办酒席请客,会出现塑料盆装菜放地上蹲着吃的情况。”

对此,西昌市精神文明办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针对陈规陋习的专项整治行动,因为蹲地上吃饭不文明不卫生,所以说规定在桌上吃饭。”据悉,2022年7月,凉山州曾发布《关于治理蹲地用餐,深化移风易俗的通知》,凉山州越西县委也曾强调要“彻底改掉”席地而坐、蹲地就餐等陋习,形成文明新风。另据此前报道,前段时间,四川凉山普格县新农村村委会发布了《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这份标准规定很详细,对厨房“碗筷不洗”、“摆放不整齐”、“蹲地用餐”;卫生间“脏乱差”;客厅“摆放凌乱”、“地面不清扫”、“沙发茶几脏乱差”;卧室“衣服不整齐”、“被子未叠放”、“四件套未清洗”;院坝“门前堆放杂物粪便”、“窗台摆放杂物”、“室内室外蜘蛛网”;入户路“房前屋后明显白色垃圾”等诸多项目做出了3元到10元不等的罚款规定,并附注一条:“经罚款后仍不整改,第二次检查到罚款翻倍。”

无独有偶,就在最近,又传来两则与此相类似的消息。

其一,近日江苏宜兴市屺亭街道三阳社区居委会发布整改通知书称,发现某住户复养家禽家畜,要求其限期整改,否则将取消村级养老金以及社区其他一切福利。据极目新闻报道,该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村级养老金”是指社区向60岁以上居民发放的养老金。2023年12月25日下午,极目新闻从宜兴市相关部门获悉,目前通知书尚未执行,责令撤销通知书、废止积分考核办法,对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其二,最近云南“某地”出台了一项新规定,要求农村5桌以上聚餐提前10天报备。文件是这样写的:群体性聚餐5桌以上的,举办人应提前10日内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菜单、承办厨师、饮用白酒(主要是散装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信息,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填写备案表,领取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并接受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或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的检查指导。后来有媒体出来解释,说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当地办酒席喝“自酿酒”或者散装白酒,很容易出事,这些年因为喝散装白酒确实出过事情。

援引消息人士就此评论道,不管农村还是城里,办酒席一向是老百姓自己说了算,从来就没有市监管部门横插一脚的先例,本来好端端的聚餐,现在突然这样插一脚,谁能不反感?其次,提前10天报备是不是有点太刁难人了?喜事还好,一般都是提前定日子,要是白事怎么办?难道死之前还要先吊着一口气,等报备完了再去世?尤其是在农村,很多家族都比较大,逢年过节家里人都回来了,随便一凑就是5桌人,现在要提前10天报备,你让人家怎么吃饭?是这10天里先不吃饭,还是一桌一桌轮流吃饭?管天管地管空气,现在直接管到饭桌上,这是不是有点太离谱了?是不是有点太荒诞了?退一万步说,就算真报备了,然后呢?是安排专人监督做饭?还是等老百姓做好了派人去试吃?还是提前对厨师进行审查,再带专业仪器去现场检测饭菜和酒?如果这些都没有,那这个报备本身还有存在的意义吗?如果报备了,最后又出了点什么问题,请问他们负责吗?另外,5桌以上要报备,说有安全隐患,那是不是5桌以下就有“金刚护体”,自动安全了?专业的事他们干得很扯淡,扯淡的事他们做得倒是相当专业。

我不知道上述事情在我神州大地上发生的几率是多少,总的感觉一定不少,要不,诸如此类的消息为什么如此不绝于耳,一不小心就会撞到呢?这不,就在我打算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又看到两则与上述新闻相似的新闻:一个是四川巴中的两个县禁止在城区私自熏制腊制品,熏制腊肉、腊肠等都需要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集中熏制要收取加工费或材料费。当地的综合行政执法局给出的理由很简单,说是为了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兼顾环保和用火安全。另一则是河南滑县的几个村民在自家院子里聚餐,突然来了几个执法人员,其中一个执法人员说,只要生火聚餐,就要办证,否则就要罚款。当地给出的解释是,现场加工环境简陋,露天作业,无“三防”设施,操作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存在安全隐患,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评论人士说,他们说得一套一套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救世主”驾到呢。要是熏制腊肉污染环境,那许许多多工厂,马路上无数的汽车应该怎么算?是不是也要禁止?要是在自家院子里做饭都不行,都要办证,那是不是不能烧火做饭了?要不要统一集中烧火做饭?要是办喜酒达到5桌以上就要报备,那是不是以后红白喜事直接安排统一的聚餐点?吃饭必须去指定地点?评论人士揶揄说,要我说还是保守了,不妨大胆一点,比如说5人以上上厕所需要报备,5人以上聊天需要录音审核,5人以上出行需要报备……这是“懒政”吗?并不是,这是典型的胡作为、乱作为。要是真的为了老百姓好,就应该把有限的资源用在食品安全和卫生的源头上,而不是用在报备和餐桌上。有时候真的忍不住好奇,这些规定到底是什么人想出来的?!怎么想出来的?!

我认为评论员评论得很好,为他们点赞。

陈行之:权利在权力与权利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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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我听到诸如此类的事情,一般不做反应,苦笑一下也就过去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大政府、小社会”的权力社会,权力社会的核心骨架,或者说社会意志力,就是权力,换一句话说,所有政治、经济、文化现象的背后,都是权力在起作用。综合上述三种形态的社会现象,本质上当然也就都属于政府太大、社会太小所引发的社会故事的范畴。

“所有政治、经济、文化现象的背后,都是权力在起作用”这句话当然是一种中性判断,因为权力所起的作用很大多时候都可能是积极的,即所谓的“制度优势”、“体制优势”;在某些局部,也有可能是消极的,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制度弊端”、“体制弊端”。就消极层面“制度弊端”和“体制弊端”来说,权力,尤其是基层权力做什么事,哪怕荒唐到老天爷都感觉羞煞的程度,都不值得大惊小怪,我们不是听到过比这更严重的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吗?我们不是看到过被权力欺辱的草民一腔怒火无处宣泄,终于忍无可忍,被迫进行暴力反抗,导致惨绝人寰的悲剧发生吗?在市井上,身穿制服也就是执掌公权力的人,不是经常做欺负弱小之类的营生吗?被人报了警,还满脸堆笑说:“哪里就是欺负了?我只是管教一下而已。”上级领导也急忙赶来解释说:“这人不是我们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是临时雇用来帮忙的……”所以,当我们看到权力在酒足饭饱之余,叼着牙签在村子里晃荡晃荡,抖抖威风,指东指西地做一些只许这样不许那样的宣示,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亲身经历过文化大革命,那时候更加极端和荒诞,出现过很多可以被称之为奇葩的社会现象:在铺天盖地的个人崇拜氛围中,有人刺破皮肤把毛主席像章别在胸前;有人因为不小心踩了印有毛主席像的报纸,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当场扭送到批斗会上去坐“土飞机”;成千上万十几岁的中学生为了“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被枪弹打死在武斗战场上;有人可以背诵整本《毛主席语录》、“老三篇”,甚至哲学著作《实践论》、《矛盾论》,当时引起的社会反响竟然是很大的惊诧和赞佩:“哇!如此忠于伟大领袖毛主席,太了不起了!”动辄数十万大中学生(包括笔者在内)在天安门前接受毛主席检阅,由于过分激动连续高喊“毛主席万岁”、“祝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寿无疆”,很多人失声乃至于昏厥……诸如此类的事情,你若是放到现在来看,不是愚昧无知、变相的宗教狂热乃至于发神经病——虽然这种病是从时代病传染而来的——是什么?!

据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和那个时候很不一样了,是社会人群相互“比烂”,也就是看谁比谁更卑劣,更缺德,更无耻,做事更无底线,那么公权力会不会也像普通人一样参与其中,做一些令人侧目的勾当呢?我认为会的,原因很简单,权力不是抽象物,它是由具体的人的思想和行为构成的,它也像人那样有自己的七情六欲,因此,人性的优点和弱点,必然也反映在权力的人格化运行上,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然而同样的事情,你要看把它放到什么角度去看,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观感。比如,听了上述几则新闻,我就在想,在当下极为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权力不仅没有在关乎国家前途命运问题上殚精竭虑,为它所服务的人民谋取利益,想方设法争取人心,团结各阶层民众,反而背弃民意,成天瞎折腾,做四六不着调的事,以至于把平静的乡镇弄得鸡飞狗跳,肆无忌惮地侵犯公民个人权利,让老百姓活得很不踏实、很不舒心……正如我前面引述评论人士所言,这已经不简单是“懒政”的问题了,在我看来,这纯粹是在拿国家命运开玩笑,是对公民权利与利益的漠视与侵犯,是严重的行政失责,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是把国家利益放在火上烤,是把老百姓的权利放在火上烤……在更广泛意义上,是国家行政力(也就是我们平时所强调的要进一步提高的“执政水平”)的严重弱化和畸变。

问题还不仅如此,我还想到,如此大面积的滥权,不仅将导致紊乱和削弱国家意志,更可以恶化国家政治生态,离乱人心,在最需要国内政治团结的时候,破坏国内各阶层人民的和解、宽容与和睦,这时候,一旦发生涉及国家存亡的内外重大变故(事件),靠谁来维护国家战略意志的统一?靠谁来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靠谁来保卫这个国家?即便完全从经济角度说,在全国上下都在为经济不景气焦急迫切地寻找改变契机的时候,某些基层权力者近乎于荒诞的行政作为,也完全是在开倒车,帮倒忙。我们甚至有理由认为,从实质上说,某些愚昧无知却欲壑难填,闲的蛋疼,却总是佯装在辛勤工作的权力者正在做敌视中国的美西方做不了的事情,就像前两年乘风起舞大肆鼓吹“民营经济退场论”的人那样,在客观上必将迟滞和阻碍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化和全社会的发展,这当然是一件极为严重的事情。

按照政治学的一般原理,一个正常的社会,到了这样的时候,自然就会有一种匡扶正义的品格,来矫正社会失范带来的政治风险和道德风险了,这是付出最小的社会管理成本。具体到上述这些事情发生之时,权利就应当堂而皇之地站出来说话了——比如那些被权力“勒令”的公民,就可以扭住权力厉声喝道:“你不可以这样!咱们得把这件事说道说道!”现在的问题是,权利在权力面前往往过于柔弱,你就是义愤填膺、怒火中烧能怎么样?小样儿你“说道说道”试试?!不剥了你皮、抽了你筋才怪!所以我们没有看到被“勒令”的人拍案而起,怒火填膺地做他们此时该做的事情,反之,我们看到和听到的是一片寂静和沉默,权力者依旧大摇大摆地优哉游哉过着舒心日子,酒足饭饱之余,时不时就要潜入乡里寻衅一下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在更高一些的层级,依旧有人在幽暗的地方将大把脏钱揣进深不见底的口袋;依旧洞穿密集的国家法律防线,将天量民脂民膏转移到国外……你有办法吗?你没办法!老天爷都没办法!连老天爷都没办法的事情,你一个成天吃盒饭、在脚手架攀上爬下的人,你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靠“汗滴禾下土”谋生的人,你一个靠贩卖瓜果梨桃针头线脑维持生计的人,你一个读书读到傻、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有什么办法?!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你总是从各个社会层面持续地听到权力欺凌权利、霸凌权利的各种闻所未闻的新闻,有的简直可以让人惊掉下巴,怀疑自己是不是活在商鞅时代?是不是活在梦境之中?

也许由于听到此类事情太多了的缘故,如上所言,我并没有把上面文章开首引用的那几则社会新闻看得有多么严重——用阿Q兄弟的思维方式想一想,人活在世上,难免就会被权力欺负一回,没人救你,也没人帮你,你反而会让权力薅住衣领,威胁说是要送官。柔弱到连话都说不清楚的你只好像阿Q那样向权力哀求:“我是虫豸——还不放么?”至于放还是不放,当然是赵老太爷的事,与阿Q无干,“你哪里配姓赵?”依然大耳切子伺候,依然满脸溅朱,即便把自己贬损成为了儿子、虫豸,也还是不放。“不放”,就是权利的命运,永恒的命运……在如此残酷的生存状态之下,千万不要以为阿Q远去了,他就在我们中间,就衣衫褴褛地住在我们的灵魂深处的“土谷祠”里。所以,即便网路上经常有这样那样的所谓新闻,我一般情况下也仍然是满脸堆笑,装作没把那些事情当事情,尽量不惊诧,也尽量不激动。

事实上我对上述事情一开始确实是持这种态度的,并没有想为此写什么文章,表达什么观点。可是,在一个不经意的偶然之间,完全没有缘由——这在生活中是常有的情形——我却忽然想到,那你要是从学术角度看待上述新闻,其实它是很大很大的事情。大到什么程度呢?大到比天还大的程度,因为它涉及到了一些关乎由每一个单个人的生存汇合而成的人类生存的基本问题:权力有没有边界?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权力与权利(个人自由、个体权利)之间,到底应当是怎样一种状态?权力和权利相互应当怎样看待对方和与对方相处?权利在权力和权利之间能够做什么事情?个人自由在什么条件下是可能的?在什么条件下是不能让渡、必须维护,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侵犯的?

答案其实早就有了,就在过往的人类思想史当中。众所周知,人类社会五百年来,如果说有一场改变历史的深刻思想变革运动的话,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就是因为在时代大潮中不断涌出的伟大思想者和先行者推动了对上述问题的探索,给出了被全人类普遍接受(俗称“普世价值”)的答案,才最终形成了作为人类共识,也就是作为人类共同精神遗产的政治哲学、社会伦理道德的价值体系……这样想来,我似乎又有所警醒,于是摸摸脑袋,确认自己不是在梦里,一种如鲠在喉、不说不快的感觉便油然而生了。唉!人活在世上,如果还没有变成猪狗,难免就会想一些只有“人”才会想的问题,难免就会跳开物欲的羁绊,在看上去有些空灵的精神领域做一些形而上的思考,于是我今天打算关注一下这些平时不甚在意的社会新闻了。

要关注这些新闻,当然需要也应当从上述诸方面给以必要的审视和思考,这种审视和思考,我认为对于我们当下和未来都不是无意义的,尽管它很有可能仅只是对现实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清议”。向谁“清议”呢?当然是向权力,这是由作为人的“我”与权力、我议论的权力对象与权力构成关系这件事的本质所决定的。它决定了这些话你只能向权力说,朝别人说没用。倘若你在街上抓到一个推架子车的汗津津的卖瓜小贩,突然正色道:“不要以为没有声音就是安静,你得让人议论呀!否则咋办?!”他不认为你疯子才怪。即便小贩明白了你的意思,他也一定会梗着脖子叫嚷:“我特么挣俩钱不容易,成天让城管追的死的心事都有,你犯得着跟我说这些吗?我犯得着听你在这里胡咧咧吗?”

所以我在这里必须申明,我所议论的事情,就是对四川省凉山西昌市精神文明办工作人员说的;就是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县某些手里掌管权力的人说的;就是对凉山州越西县、普格县某些领导说的;就是对江苏宜兴市屺亭街道三阳社区居委会说的;就是对云南某地有权力出台“新规定”,禁约老百姓办酒席之类的日常生活的人说的;就是对四川省巴中地区某两县发布禁止在城区私自熏制腊制品禁令的人说的;就是对河南滑县的“执法人员”说的……一句话,就是对执掌公权力的人说的。

说,当然是一种善意的提醒,绝无恶意。可是,人都是活在现实当中的,没有一个人可以把自己提离你所站立的位置和环境,因此说话之前几乎所有人都免不了要想:话该怎么说呢?该怎么进入话题呢?就像人际关系脆弱之时常有的那样,说话做事之前总要踌躇一番:我该怎么把话说的得体一些,该怎么不让人讨厌地进入到话题当中……直接说吧:该如何避免冲撞了权力老大人呢?众所周知,老大人脾气不好,很不好,动辄就炸毛,就掀桌子,就翻脸不认人,急眼了连爹妈都敢打,连祖坟都敢给你刨了,所以人们一般都知道,不管怎么着,绝不要惹老大人生气,否则的话,话是没办法说下去的,老大人不会让你说下去。我期待的是,坐下来各端一杯热茶,平心静气地摆一摆道理,听则罢,不听也没办法。所以期待是期待,不等于就是现实,我们就暂且当是温暖地活在这种能够平心静气地摆一摆道理的情形之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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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朋友听说我要议论这件事,还是表情凝重地劝告我说,你干嘛呀你?有的东西可是不能随便议论的,议论会有麻烦的。我明知故问,问为什么!?朋友呐呐半天也没说出所以然,我约摸他的意思和我想的一样,是指事情中的权力者一方可能会感到不愉快,做出激烈反应,还是不要议论为好。然而问题在于,我写文章,有无数种原因,唯独没有是为了让某些人——尤其是令人反感和鄙夷的一些人——愉快才在青灯下煞费苦心冥思苦想的原因,甚至可以说,有些文章就是为了让某些人不愉快才去写的,只有他们“不愉快”了,应当愉快的人才能够愉快起来,否则,我们平时所说的道义、责任到哪里去了呢?再者,这里还有常识上的原因,即便有人不愉快,害怕或者阻止别人议论,“议论”也还是会存在的,不同点仅仅在于有声还是无声而已。换一句话说,思想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物态,“议论”也就是“发声”,仅只是思想的一个结果,并非思想本身,它们是两种不同质的物质;即便消除了“议论”,消泯了声音,你也无法消除思想,只要思想在,你所担心的东西就在。这确乎仅只是常识,是一般性的道理,并非多么深奥。

将近十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标题叫《不要以为没有声音就是安静》(2014-5-1),强调的也是这个道理。向谁强调呢?当然是向掌管权力的人。为什么向掌管权力的人而不向阿猫阿狗强调呢?原因很简单:阿猫阿狗对我们不构成权力关系,它们管不了我们的事情——阿猫不会骑在我们脖子上威胁说:“你要是再朝那边儿走,我就咬死你!”阿狗也不会动辄冲到我们面前,喝令我们只能做啥、不能做啥。权力则不然,如前所述,某种程度上,权力不仅决定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状态,更可怕的是,你若不顺从它,它拥有绝对力量让你不愉快,甚至有可能置你于死地,那事情可就大了。

我估计上述新闻中因为起床不叠被子被警告,被警告了也未见改进、因而不得不遭受“经罚款后仍不整改、第二次检查到罚款翻倍”惩罚的人——即所谓的“权力对象”——内心深处也一定怀有我这样的恐惧心理。政治哲学中有“权力恐惧”的术语,说的就是人对权力的恐惧,它普遍存在于任何形式的权力关系——夫妻关系、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雇主与雇员(资本家与工人)关系、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通常表现为集团性的社会政治关系)等等——之中,虽然程度有所不同,但它们对弱势一方所造成的精神胁迫力是一样的。上述这几则社会新闻中,没有透露“权力对象”一方对权力做怎样的回应,譬如聚集起来向肆无忌惮干预群众日常生活的人或者机构表达抗议,譬如当地的新闻报纸把这些事情登出来予以揭露和谴责,譬如当地社科研究机构或者民间社团的学者在讲坛上公开进行讨论之类。我们看到的,只是不在事情当中的网民的回应,也不过是表达一下不满和愤懑而已。当事者反常的沉默,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上面说到的权力对于权利的“精神胁迫力”过于强大,权利噤若寒蝉,不敢发声,会不会是原因之一呢?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聪明人一般都不去议论与权力有关的事情了。

然而人是这样一种东西,他具有“共情”的心理功能,彼地发生的事情,即便隔着十万八千里,也会在某些人的情感层面荡起涟漪,表达喜怒哀乐或者痛苦忧伤;在这些人看来,“我”是世界的一部分,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与我息息相关,他人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他人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共情,甚至构成了健康人性的基本内容和特征,构成了具有“普世”性质的道德状态,正是这最基本人性和普遍的道德状态,才使得我们的人生、我们的社会变得富有价值并值得留恋。

我们举世界上目前正在发生的事情为例吧:为什么全世界范围以内的人,甚至包括被犹太人深层政府(政客们背后的金主即金融寡头、军工利益集团)绑架和控制了的美国,也出现了对加沙民众遭到以色列种族灭绝式的屠杀愤懑不已的情形?为什么全世界的人,包括美国民众对美国政府一手向加沙地区民众投送粮食,一手又援助武器给屠杀加沙人民的以色列政府异常愤怒,组织大规模游行集会表达抗议?为什么以一己之利支持以色列屠杀者的美国和西方世界的无耻政客,会空前地从道德制高点滑落?就是因为这种“共情”作用使人们如临其境一般地体会到了加沙民众所遭受的苦难,体会到了巴勒斯坦人民的命运多舛,于是良知被唤醒,于是开始用各种方式对加沙民众表达声援,于是开始质疑美国和西方政客之虚伪、无耻和残忍……所谓社会正义,所谓人类良知,经由某种形式的社会表达以后,说穿了就是这样一种东西。

四川凉山等地发生事情以后出现的网络舆情,虽然不能说也经由了西方社会的那种社会表达,但本质上它们是一种东西。人们会本能地想,假如有一个人站在我身后操纵和控制我的一切,他让我说话我才可以开口;他让我走我才可以迈开脚步,他让我坐我才可以把屁股放到板凳上;哪怕饥肠辘辘,他没让我吃,我就不敢拿起筷子;夜深之际,哪怕我困得要死,那个人没有发话,我也不能躺下来睡觉,或者干脆像我在长篇小说《亚伯拉罕的救赎》(1989年)中描写到的一个荒诞情节:所有人必须听命于城市上空传来的钟声,钟声响起时,夫妻才可以交媾,钟声结束时交媾必须结束,哪怕你正到火候上,也不得不凉下来……设身处地,你受得了吗?你过得了这样的日子吗?你不是同样也得有死了的心事?所以一部分人在网络上不约而同表达几近相同的愤怒与不解,也就不是什么难于理解的事情了。

人既然是高等级动物,除了有“共情”的心理功能之外,还有将具体事务抽象成为某种观念的精神能力,也就是在形而上层面进行思考的能力。于是人就想:这不是成奴隶了吗?我作为一个人的自由呢?我作为一个人的权利呢?怎么就没了呢?它们是在什么情况下“没了”的呢?究竟是什么东西使“此我”变成了“彼我”?究竟是什么东西使“人”成为了不具备人的具体内容的抽象物了呢?你一定很好奇,在权力和权利之间的灰色地带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才造成我们看到的这种严重局面?!读者都是有身份证的人,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如果让我来回答上述问题,为了便于理解,我会选择用物理学的比喻的方式:一个公正的社会,权力和权利犹如截然不同的地质板块,两者之间应当保持一定距离,如果撤除了这个距离,两个板块之间发生摩擦、挤压和碰撞,则一定会有大事发生,或者地震、海啸,或者火山爆发,甚至于一个板块吞没另一个板块,从根本上改变地球的面貌……所幸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地理板块都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状态,即便有移动,也是极其缓慢的,不大容易瞬时发生一个板块吞噬另一个板块的事件,尽管从绝对意义上说,挤压、碰撞乃至于断裂是一定会发生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历史运动的内在驱力吧?

政治学意义上的地理板块的相对稳定,需要一个决定性的条件,这个条件是:权力和权利必须经由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的约制和保障,划定出在任何情况下,权力都不能侵蚀和僭越它与权利划定的边界。再往具体了说,每一个个体都享有存在的权利,有一些权利是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让渡,更不可以被剥夺的。如果你是清醒的,或者不是在装睡,那么你只能承认,自由、民主理论仍旧是我们解释眼前这个世界中人类事务的最便当可用的方式,至少到目前为止,它的严谨性和精确性还不是任何其他理论可以替代的,长时期以来,它以对人的权利的尊重而获得人们的普遍尊重。熟悉人类思想史,尤其是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以来形成的人文主义思想史的读者都知道,正是对我们关注的这些基本问题的探索和回答,才支撑起了自由主义的一片天空:权力是有边界的,权力止步于个人自由,权力与权利之间应当有明确的界限,双方都不可以逾越,逾越就会有麻烦。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有一句话说得挺好:“如果一个人一直生活在他人的管制之下,他对世界的认识就只会是这样:世界上的人不是狼就是羊,而且他也很清楚自己是羊,而不是狼。”我们可以顺着马斯洛的心理学话语往下想:人若是总觉得自己是羊,而狼就在身边不远的地方对着他虎视眈眈,会发生什么事情?他能不警觉,能不害怕吗?中国有句俗话: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莫要说羊了,更莫要说人了。人一旦看清楚自己的处境,就一定会做些什么事情,来保证自己正常地活下去,社会就会潜藏着巨大的危机与风险,这一点,很多思想家尤其是中国古代思想家都做过缜密的解说和论述,他们的解说和论述已经在“普世”的意义上构成了人类共识的一部分。目前,即便是最缺乏自由、民主理念支撑的国家和社会,也不敢公然说权力自由大于个人自由了,也不敢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一种好的政治局面和社会局面了。

五百多年以来,人类孜孜以求并且最终构建起自由、公正的社会范式的,正是这个东西。我们还可以反过来说这件事:造成权力侵蚀和僭越权利的最原始动因,是权力缺乏来自民意的法律制约与强制,它如入无人之境,肆无忌惮地侵蚀和僭越了人的权利。我听到有人说,我们的国家政府有着清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人民至上。这里所谓的“人民至上”,当然也就是我们话题当中的人民权利至上,不允许有任何人、任何力量挟持公权力对人民的权利——所有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实行公开的亵渎与侵犯。

不管正向说,还是反向说,它们的内在机理,其实都是一样的。

4

在这件事上,深谙历史密码的开国领袖毛泽东始终给以很大的关注,曾经反复强调——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

“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

“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

“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

这不仅是领袖的思想,更是我们国家的政治精髓之所在。为了证明这一点,让我再引用几条写在我们国家宪法上的文字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有了上述引用,我们说话就有胆气了:任何与宪法原则相悖的东西,都应当受到谴责乃至于法律追究,包括侵犯了公民自由的人,对公民进行了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的人,损害了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人。往细了说,这里当然也包括我上面引述的社会新闻中的那帮子不合理地进入私人领域、试图动用公权力惩罚公民“厨房碗筷不洗、器具摆放不整齐”;卫生间“脏乱差”;客厅“摆放凌乱”、“地面不清扫”、“沙发茶几脏乱差”;卧室“衣服不整齐”、“被子未叠放”、“四件套未清洗”;院坝“门前堆放杂物粪便”、“窗台摆放杂物”、“室内室外蜘蛛网”;入户路“房前屋后明显白色垃圾”;“席地而坐,蹲地上吃饭”的人。我听人说,从理论上说,国家宪法所针对的不是人民,而是政府,是政府工作人员,我不知道这种说法究竟有多大程度的可信度?

就在笔者撰写此篇文章的时候,还听到我国政府高级官员铿锵有力地向世界宣布:“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形式更加丰富,渠道不断拓宽。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王毅:在“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国际研讨会开幕式上的主旨发言,2023-12-5)

如果我们把上述思想和宣言用来对照四川、云南等地发生的事情,或者你干脆把自己代入到情境之中,想象自己刚刚因为起床没叠被子、吃完饭没洗碗而被罚款10元,你会做何感想?你是该哭,还是该笑呢?你会不会有骂一句“草泥马”的冲动?我估计即便你脾性再好,度量再大,心胸再宽广,像牛马那样能忍耐,遇到诸如此类的事情,心底里这一小点儿火气也一定会有的。

前不久我在一篇文章中曾经忆及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我在陕北插队期间发生的事情,在这里我再说一遍吧:那时候全国农村都在学大寨,也就是用极为残酷的强制性手段,像两千多年前使用劳工修筑万里长城那样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曾经造成老弱妇孺由于过度劳累而死在工地的事件。陕北地区所在的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农耕文明发源地,千百万年以来,老百姓当然是懂得怎样种庄稼的,然而在那样一个极不正常的年代,权力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台前,成为了历史的主角,于是农民一夜之间便不再是人了,成为了某种只用来被驱使的符号,他们当然也就都不会种庄稼了。种什么,怎样种,怎样收,都等着公社干部做指示。此种情形,如果我们把它与前述几则新闻联系起来,你是不是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这就是说,在抑制公权力为所欲为的问题上,我们并没有前进多少,在某些局部甚至可以说是倒退了,倒退到了无视民众意志和利益,将人变成没有生命的符号的荒唐年代。

留在我青春期记忆中挥之不去的画面是,被塑造为老百姓爹妈的公社(经过文化大革命,取消了“人民公社”的称谓,那时候叫“革委会”)干部,哪怕实际上是成天惦记怎样猥亵和污辱农村妇女的流氓畜生,由于有公权力的顶戴花翎的遮护,也就一下子变得人模狗样了:被人簇拥着,衣帽整洁地站在田间,扳着手指头,拉长了腔调,对衣衫褴褛、满脸菜色的农民做着一二三四五六的指示。结果就是,这块历史上自然条件并不很差、很少出现饥馑的地方,在被深翻出来的生土上种植的小麦,长得就像汗毛一样纤细柔弱;结出的玉米棒棒还比不上男娃娃的小鸡鸡,几乎所有人都没有饭吃了,很多人不得不携儿带女拿着大队开的介绍信外出乞讨。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没有什么政治意识的18岁孩子,就以切肤之痛领略到了权力横行无忌会给老百姓造成多么大的艰难。

那时候的陕北老乡就像现在因摆酒席而遭到罚款的人一样,也是异样地沉默着,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不说半个“不”字。我曾经亲眼看到,一些饿到无路可走的庄稼人在房前屋后种几十棵玉米,公社干部说这些玉米是“资本主义的苗”,于是率领大批民兵都给砍了去,面对一片狼藉,那些庄稼人脸色铁青地站在旁边,也是沉默着的。可是到了晚间,在豆油灯闪烁的黑黢黢的窑洞里,在浓烈呛人的旱烟烟气中,假若你和他们拉话拉到没有间隙,你就会听到从来都沉默寡言的陕北汉子用低沉的嗓音诅咒说:“日他个妈妈!胡日鬼哩!”意思是那些公社干部、县干部纯粹是在瞎胡闹。这已经是最严厉的谴责了。当然,这里也有揶揄、嘲笑和轻蔑的意味。每当那样的时候,我年轻的心灵总会敏感地体味到一种莫名的力量在大地深处运行,然而我更知道,没有特殊的历史机缘,它是不会冲破地面的。

我们后来果然看到它冲破了地面!粉碎“四人帮”以后,自安徽凤阳小岗村起,几乎在一夜之间,就以摧枯拉朽之势迅疾地荡涤了这块一度被弄到暗沉而荒凉的国土,人们终于突破了权力管制的藩篱,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种庄稼了,终于可以正常过活了,终于可以不被饿死了。这是一个辉煌的起点,我们正是从这个起点出发,才一步步走到今天的。现在再来想“黑猫白猫,能抓耗子就是好猫”、“发展是硬道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折腾”等曾经也许当时并不为我们特别感念的口号和理念,不知道为什么,竟有一种十分熨帖的感觉,觉得它们非常精准地契合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说到或者说抓到了点子上。

5

中国从秦朝到清朝历经两千多年皇权专制主义统治,思想的空间极为狭小,尽管这样,中国古代贤人还是在尽可能的情况下,说过很多拥有大智慧的劝诫箴言。虽然这种劝诫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局限在道德范畴,然而在皇权专制主义时代,它又何尝不包含着对权力者的政治诫勉呢?

人们几乎可以背诵《大学》的著名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难道仅仅是在进行道德诫勉吗?它难道不是在论说治国理政的道理吗?难道不是在对官员做勿施苛政的政治诫勉吗?

而老子所言“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道德经·第五十七章》)更是谆谆教导权力者不要胡作为、乱作为,否则老百姓就没好日子过了。孔老夫子不是也曾感叹“苛政猛于虎”,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不管你权力多大,让人做事情之前,首先想一想那些事情你自己做得到做不到?你自己不愿意做、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要求别人去做,尤其不要利用权力优势单方面胁迫老百姓去做,道理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了:任何不能得到大众精神呼应的事物,都是皮影戏,都是权力的单方面表演,它是不可能持久的。

然而,理论有理论的逻辑,现实有现实的逻辑,绝大多数情况下,权力者都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凡是手里有一点儿权力的,真正能够做到高屋建瓴、清净无为的又有几人呢?否则,你让以天文数字消耗国家资财的庞大的官员队伍去干什么呢?直至今天,权利不还得看权力的脸色么?权利不是还得在权力淫威下战战兢兢吗?老子如果活在今天,将会做何感想呢?他会抱怨我们完全没有听懂他的劝诫吗?他会嘲笑某些官员浅薄、愚蠢、暴戾吗?他会责怨我们,即便经过了两千多年,在某些重要问题上,我们都还没有长进吗?是啊!两千多年了,仍然可以看到即便在两千多年前也会是笑柄的权力在权利面前的任意撒野,胡作非为,真有一种欲哭无泪之感,尤其是当我们记忆到即便是两千多年当中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如此昏庸与霸道的时候。

大家都知道,在皇权专制主义时代,虽然中国古代思想家反反复复述说着他们“无为而治”、“以民为本”的思想,但是绝大多数口含天宪的皇帝是不在乎文人士大夫那些说教的。这里唯独有一个人,就是唐朝的李世民,受隋朝二世而亡的历史与现实的双重警醒,也就是俗话说的惊吓,真正把这句话听进去了。“民”在这位封建皇帝的心中才切实地有了一个让他感到害怕的位置。具体说来,近在眼前的隋王朝“其兴也勃,其亡也忽”,使地主阶级政治家李世民切实意识到“民”是他的统治根基,不容有一分一毫的轻忽,他认识到“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饱腹而身毙。”(《贞观政要》卷一),他时常暗暗提醒自己:“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尔方为人主,可不畏惧?”诸如此类的话不胜枚举。人们津津乐道的“贞观之治”,说穿了就是惜民、爱民之治,是让人民休养生息之治。他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倘若李世民也用“密如凝脂”的秦朝酷法治理国家,容不得一点儿不同的声音;也像隋炀帝那样颟顸愚蠢,唯我独尊,骄奢淫逸,滥用民力,挥霍国家,哪里会有“贞观之治”?不过是又一次上演秦二世而亡、隋二世而亡的戏码而已。那样的时候,我们现在慨叹的,也许就是“唐二世而亡”的历史悲剧了。

如果把四川和云南发生的事情上升到政治高度,我们就会发现它潜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这里有一个假设:今天他们干预你起床叠没叠被子,明天会不会干涉你读什么书、看什么视频,以至于质问你是否对某人、某事发生了“腹诽”呢?前些年我们不是听说过陕西延安一对夫妇因为在家里看黄色录像而受到追究的事情吗?这样的事情会不会再次发生呢?他们会不会干预你与谁交往、交往时都说了什么话呢?会不会干预你在私人通信中的言论呢?当所有这些早已经人的存在层面抽取掉人的具体内容的事情大面积发生的时候,“人”难道还会存在吗?所谓知微见著,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这不是无原则的上纲上线,古人总是警醒我们说:“风起于青萍之末”,有些很糟糕的事情,往往发生在不经意之间,因此,他们才反复劝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些话,权力者听一听是有好处的。对人民心存敬畏,不随便折腾老百姓,在一些关乎民生的问题上保持谨慎,不随意出台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政策措施,实在是值得高度重视的国家大事啊!

说到这里,我想插一句题外话。截至目前,还有相当多的人弄不清什么是“权力”?什么是“权利”?更不知道两者间的界限(哪怕是语义上的)以及它们间的区别。莫要说普通民众和一般写作者,即便是学术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所谓“专家”、“学者”在使用这两个词汇的时候,也经常发生混淆;在我看来更加严重、更加不能容忍的是,一些著名的学术出版机构出版的学术书籍(包括翻译过来的政治学、社会学作品)中,竟然也把“权力”混同为“权利”,或者相反,把“权利”混同于“权力”,这真是令人惊骇!这也充分说明,“权利”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中,始终没有获得过清晰的、独立的、它所应当有的位置,横亘在人们——所有的权力者和权力对象——心头的,唯有权力,除了权力,还是权力。

唉!无话可说,无言以对。

中国承袭传统文化的重压,每往前走一步都格外艰难,尽管这样,我们这个伟大民族却一直在往前走。现在的年轻人已经很难想象,文化大革命期间,仅次于秦始皇焚书坑儒,所有的书籍都被禁止了,看电影的时候,居然在现场专门设置一人,即将出现亲吻镜头时大声喝令观众:“闭眼!”这时候的“人”哪里还是什么人?他们成为了没有生命的物件,成为了没有尊严的牲畜!“没有尊严的牲畜”怎么可能有能动性?怎么可能有创造力?一个绝大多数人都失去尊严、失去创造力的国度,还谈什么现代化?!还谈什么繁荣富强?!所以,那场“轰轰烈烈”的以塑造个人崇拜为其本质的文化大革命,才终于把老百姓弄到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几乎成为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官方表述是:“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是什么东西改变了这一切?套用“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的句式,就是在某种程度上将权力归于了权力,将权利归于了权利,它们开始划出彼此的界限,不再允许有那样多的越界了。遗憾的是,我们在文章开头列举的那几则新闻,恰恰是权力越界侵犯了权利,恰恰是模糊了两者之间本应当有的界限,恰恰是抽取了人的存在的具体内容。这不简单是胡乱作为,更不简单是滥权,在社会政治层面,这是公然的社会倒退。

1978年以来,中国孜孜以求的,客观上其实就是让权力归于权力,让权利归于权利,尽管我们做得还不是很好,我们就已经创造了人间奇迹,让中国伟岸挺拔地站立在了世界民族之林。如果我们继续锲而不舍地沿着这个伟大征程大踏步前进,在不远的将来,还愁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吗?

2024-2-24,元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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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思想